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区建设,营造文明、健康、和谐、优美的学生社区氛围,表彰在本学期以来学生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宿舍卫生、安全工作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研究决定,从10月28日至11月23日开展学生宿舍“卫生文明寝室”等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先进称号:

五星级寝室”、“卫生文明寝室”、“特色寝室”、“学生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二、 评比范围:

本科16级、17级、18级住校生;研究生17级、18级住校生(本学期19级学生不参加评比)。

三、 评比条件:

按《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社区管理条例》执行。

四、 评比程序:

10月28日-11月2日将申请书及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smu_wssqpx2019@126.com 。此通知下附申报表,表格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卫生文明寝室”按要求填写表格即可;“特色寝室”申报材料必须包含照片等特色证明; “五星级寝室”以及“社区先进个人”候选需参加答辩,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

评选具体审核程序如下:

1. 10月28日-11月2日提交申请;

2. 11月8日前由学生公寓物业提名;

3. 11月11日—11月14日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初审;

4. 11月15日--11月20日由学生宿舍管理科复审并组织进行五星级寝室及先进个人答辩;

5. 11月21日—11月23日报评审小组审批、公示。

五、 表彰、奖励。

按2019年《学生手册》学生社区管理条列实施细则(奖惩)办法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海事大学   

学 生 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