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申办手续流程
| 步 骤 | 注 意 事 项 | |
申请 |
登陆数字平台人事处表格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出访登记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请将邀请信及其中文翻译件、因公出国(境)团组经费安排、联系邀请函往来邮件等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师资科 地址:临港校区行政楼353室 电话:38284236 |
出访登记表须填写出访经费来源与具体额度,请仔细阅读后填写。由于办理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日,请尽早提交申请。 | |
请假 |
处级以上干部在数字平台国际交流处表格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处级以上干部出国(境)请假表,按分类、分级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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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 |
经人事处审核、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的签报、出国任务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由国际交流处上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同意后出具“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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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 |
在市外办审批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后,人事处将相关材料交党委办公室预审查。审查通过后,由人事处或党委办公室将根据市政府任务批件出具“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或“上海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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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 |
申请者从国际交流处领取因公电子护照生物信息采集预约单,并在因公护照申请卡上签名。按预约单上时间赴上海市外事服务中心采集信息后,采集回执交回给外事专管员,由外事专管员将“批件”、“政审”、采集回执等交上海市外事服务中心办理护照。
国际交流处 地址:浦东大道2600号办公楼518室 电话:58711692-1628 |
签名要求: 1、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用黑色水笔签名,签字所用的笔不宜过粗。 2、签名必须签在所给定的签名框的中央位置,不能压框或超框。 3、签名字体必须为汉字,且水平、连贯、清晰。 | |
办理签证 |
国际交流处收集、审核签证材料,前往上海市 外事服务中心办理签证。
上海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28号2楼签证大厅 电话:62565900 |
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1、经由外方邀请人亲笔签名的邀请函原件,内容至少包括:被邀请人姓名、访问时间、日程安排、详细访问目的、谁承担费用、邀请人落款签名、单位信笺须有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 2、有效公务普通护照(经本人签名、有效期应至少比回国日期多六个月); 3、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4、签证申请表; 5、签证照片; 6、各国使领馆要求的其它材料,可登陆外事办网站查询。 由于各国使领馆对签证要求不同,如有些国家需要预约面谈、留取指纹等,出访人员应在国际交流处专管员的指导下准备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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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和护照 |
回国后请在7天内将护照交国际交流处,并在15天内将出访小结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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