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眉
任期1950.03—1951.08
于眉(1914—1980),山东蓬莱人。1929年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和反帝大联盟,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北京大学东斋支部书记、北京大学总支组织委员,从事中共地下工作。抗日战争爆发后,被党组织派回家乡开展工作,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救亡团体,历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二路政治特派员、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政治部主任。1939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并于1945年作为山东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东军区政治部秘书主任、华东军区兵站部政委、华东运输公司副经理、山东公路运输总局局长、华东野战军南下二大队大队长等职。上海解放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航运处处长,后被上海市军管会任命为驻轮船招商局军事代表,执行军事监督及办理接管事宜。1950年3月兼任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9月任上海航务学院临时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1月以后,历任交通部海运总局副局长、代局长、局长、交通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这期间参与组织领导中外合资经营远洋船队和组建自营远洋船队等工作,为我国水运事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工作。1980年9月2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