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教务信息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0/2/19    点击次数:5663次

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试行)》、教高厅〔2020〕2号文件和市教委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海大办〔2020〕24号)》,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高校的正常开学和课堂教学造成的影响,充分发挥在线教育优势,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将立德树人贯穿于在线教学的全过程。充分利用教育部公布的优质在线教学资源,依托校内外教学平台,积极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上答疑相结合、线上过程考核与线下考试相结合”的在线教学活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目标。

二、在线教学课程范围

2020年春季学期开设的适合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含本科、二专及预科课程)。

三、在线教学课程选择

1. 我校已建设完成的在线课程(含全程录播的视频课程)。

2. 在教育部公布的在线课程平台上有免费课程资源的课程。教师只能在公布的课程资源中选择一门能覆盖所授课程大纲80%以上内容的课程作为在线课程。学院应对课程内容吻合度进行审核。同一课程号相同专业的课程,任课教师可选择不同的在线课程,但如果同一时间考试的,考试试卷必须相同。教育部已公布的在线课程平台详见《在线课程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在线教学服务方案信息汇总表》(附件1)。

3. 自建在线课程。本课程若无在线课程资源,由教师自制教学视频资料,并将其上传到平台实施教学。每学时教学内容至少包含1-2个知识点,每个知识点的视频长度为10到15分钟。同一门课程教学团队可分工合作完成在线课程自建。自建课程方法详见《上海海事大学在线教学指导手册(疫情期间)》(附件2)和《上海海事大学在线教学快速入门指南》(附件3)。不建议采用直播方式自建在线课程。

四、平台的选择和使用

1. 我校已建设完成的在线课程和自建课程使用上海海事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利用超星泛雅平台和学习通进行搭建,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适用于全校学生的辅助学习、自主学习的交互式教与学的应用平台,以下简称为“海大学习通平台”)。海大学习通平台提供所有课程(不限于自建课程)教师与学生联系的“首入口”,已录入学生选课信息,平台具体使用方法详见附件2、附件3。

2. 选择教育部公布的免费在线课程资源,在资源所在平台学习课程视频等资料;课程通知、互动等可以使用资源所在的平台,也可以使用海大学习通平台。

3. 教师原在线授课所使用的平台,可继续使用,但平台须具备发布通知、共享资源、互动、统计等在线教学基本功能,并确保学生可以在手机端学习。不建议使用只有电脑端而不提供移动端的学习平台。此外不可仅用单一聊天群方式(如微信群、QQ群等)取代在线教学平台进行教学组织。
    4. 选择使用各类平台时须遵守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五、在线教学中的教师职责

1. 如选择教育部公布的课程资源,应确保资源内容至少覆盖80%课程大纲,不足部分自制视频及资料予以补充。
    2. 教师应提供在线教学具体执行方案,包括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作业、答疑等。

3. 教师应在平台上提前发布教学任务和教学要求。

4. 在线教学的教学内容和要求依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安排在线教学,并保存好记录,学校将组织检查。对于擅自缩减教学内容,影响教学质量的,将按照《上海海事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处理。

5. 教师需要在平台上做好布置作业、答疑辅导等日常教学工作。

6. 教师对在线教学中学生上传的网络信息负有监管责任,对与课程内容无关或传播负能量的视频或言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报告学生所在学院,由学校根据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7. 对于个别没有条件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教师应引导学生自学教材,在学生返校后进行个别辅导。

六、学生的学习要求

1. 学生按要求自学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包括学习视频、课件及课程其他资料。

2. 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

3. 积极参加教师提供的答疑辅导和讨论。

4. 在平台上不上传与课程无关的视频与言论。

七、课程考核办法

1. 不论课程何时结束,考试安排在学生返校后线下进行。课程考试的要求及组织,按原定办法执行,具体参照《上海海事大学课程教学规范》和《上海海事大学考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则》。

2.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与卷面成绩组成,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包括学生在线签到、观看课件视频等学习资料、参与在线讨论、上传作业等情况)计入平时成绩。平时成绩比例按原办法执行,具体参照《上海海事大学课程教学规范》。

八、在线教学时间

1. 在线教学上线时间要求:课表中从第一周就开课的课程和重修班课程应于3月6日前完成前两周教学内容的上传发布,然后按照教学日历的进度逐周推进在线教学。其他周次开始的课程,当周教学内容应提前一周完成上传发布。

2. 在线教学计划持续四周,按照五周(即教学日历第五周)的课程内容安排。在线教学的时间将根据疫情的变化进行调整。教学日历第5周及之后开始授课的课程暂不实施在线教学。

3. 本学期单独开设的理论课重修班全部采用在线教学完成,不再组织线下教学。

九、其他事项

1. 不适合在线教学的课程(如体育课、实习实践类课程、实验课)学生返校前暂停开课,返校后另行安排。

2. 补考与选课:2019-2020-1学期课程补考工作暂停举行,待学生返校后再进行安排;2019-2020-2学期课程补退选工作另行通知,请同学们留意教务处网站发布的选课通知。

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补考前无法确定能否进入毕业环节的学生,均允许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在补考成绩确定后仍可继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因疫情不能按时回校期间,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及通过电话、QQ、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做好远程指导,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网上系统相关记录。原由学院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完成。学院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对学生原必须在校完成的相关设计或实验工作适时进行调整,必要时可根据情况调整相关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及内容。如果至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学生仍未返校,可以采取网上答辩方式。

4. 全英语授课和双语授课课程:原定全英语或双语授课的专业课程允许变更为中文授课,变更后按中文授课要求执行。但如果学生中有留学生的,仍要按原计划实施全英语或双语授课。

5. 学生教材发放:供应商按照学生网上预定的教材清单以班级为单位提供《学生教材缴费表》。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供应商提供的《收件地址登记表》。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书费转到供应商指定支付宝账户。供应商收到书款和地址后将教材快递给学生本人,学生收到书后支付快递费。

6.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相关实验、实训、实践活动,学生返校前暂停举行。2018、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启动、各类学科竞赛等工作,待学生返校后另行安排。

7. 在线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另行通知。

十、教学管理和技术服务

1. 由教务处牵头,成立教务处、二级教学单位、学生处、电化教育中心、信息化办公室参加的在线教学工作小组。其中:

教务处负责学校本科生在线教学方案的制定,协调各部门开展在线教学工作,落实日常教学管理与在线教学工作的对接;

二级教学单位按照教学计划负责组织安排教师开展在线教学,并对教师的在线课程教学方案进行审核、检查与指导;对在线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并制定在线教学质量保障方案。对无法实施在线教学的教师,由教学单位安排本课程其他教师负责在线教学。

学生处负责学生线上学习的组织;

电化教育中心负责网络教学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提供网络教学平台与视频直播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在线教学的网络技术保障。

2.由电化教育中心组成技术指导小组,以学院为单位对师生进行指导。技术指导小组借助网络教学平台及时解答师生各类技术问题。

附件:

1.在线课程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在线教学服务方案信息汇总

2.上海海事大学在线教学指导手册(疫情期间)

3.上海海事大学在线教学快速入门指南

上海海事大学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