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2009年工作要点
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党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市委和市教卫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推进学校科学发展。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上海市委和市教卫党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全校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精神,深刻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统一思想,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科学发展的主题,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让全校师生员工切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要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按照上级的要求,精心制定活动计划,准确把握各个环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梳理,找出影响学校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制定措施,积极整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驾驭全局、突破发展瓶颈、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
二、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内涵建设
完善二级办学管理体制,推行机关改革,以深化改革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制定“上海海事大学科研质量工程推进计划”,深化学科及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处理好科研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全面推进科研质量工程,实现我校学科及科学研究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的申报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五大学科群建设,为五大学科群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研究这些学科群与国家、行业、上海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协同关系。强化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力度。加强上海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努力争取高层次纵向项目,高质量地完成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学科建设与科技项目。
积极推进市教委085“人才培养工程”,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加强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院系结构,优化专业布局,深入研究并完善现有的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加强教育高地建设,配合市教委完成对第一、第二批上海市教育高地验收工作,进一步抓好后续的高地建设。深入开展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开展课程体系改革,加强精品课程建设。促进国家级及校级规划教材编写工作。以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高职重点专业建设。进一步完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的能力。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有效途径,进一步推进教学和科研团队建设,发挥优秀团队的示范作用。强化青年教师培养,积极鼓励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相关企业和院校进修。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争取在学科领军人才引进方面有所作为。努力吸引优秀中青年教师,尤其注意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授。不断完善教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确保师资队伍的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以纪念中国高等航海教育100周年和校庆为契机,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校友联谊等活动。
新校建设要以完善已建成各单体和总体配套工程的相关功能为重点,为学校内涵建设提供设施、设备等基础平台。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师生后勤保障工作。基本完成学校搬迁。
规范管理校办产业,进行企业转制试点,确保校办企业的经济效益平稳增长。
三、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今年将迎接建国60周年,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集中,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稳定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维护学校稳定放在压倒一切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维护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按照中央、市委、市教卫党委的统一部署,立足主动建设,严防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严防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健全党委负责、协调各方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完善稳定工作预案,深入排查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要发挥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作用,对意识形态上的各种挑战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为学生做形势报告,帮助大学生释疑解惑。
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深入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充分重视金融危机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积极构建校院两级就业工作体系,加强学校就业工作力度,完善对学院就业工作的考核办法,促进学院就业工作积极性。做好学生人生指导和就业规划教育。要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以创业带就业,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四、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办学水平。以深化学院办学实体化改革为抓手,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集体决策,提高学院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认真做好干部换届聘任,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干部岗位,进行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举办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和新任处级干部培训班,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完善学校发展重大问题党内先通报、先讨论、先听取意见的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总支换届工作。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继续向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迈进。以提高质量为前提,继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以第十七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强化德育工作,不断提升德育工作水平,提高思想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教书育人岗教师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大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网络阵地的建设,开展好辅导员在线和名师在线服务,以网络为载体,掌握舆情,引导学生。
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四级网络,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建立学院心理咨询活动室,改进大学生心理疏导方法与手段,充分利用心理课程、讲座、团体心理训练、心理社团活动、个别心理辅导等方式,努力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继续贯彻中央和上海市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对辅导员的思想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完善辅导员奖惩激励机制,做好辅导员职称评审和职级晋升工作,引导辅导员加强学习、潜心研究、努力工作,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
六、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教卫党委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干部大会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及教卫党委关于加强上海市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防范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重要部门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教育、师德学风和大学生廉洁教育。
深入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以新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基建(修缮)、财务、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企业、招生、学校搬迁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民主管理。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和院务公开,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继续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我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七、积极开展新一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认真总结2007-2008年度精神文明工作,开展我校文明单位(处室)、文明窗口(科室)等的评比表彰工作。启动2009-2010年度新一届上海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以此为抓手,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根据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全校教师中继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网及其论坛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海大在线”建设。推进志愿者工作,表彰优秀志愿者,提升志愿者工作水平。继续完善新校文化环境建设,营造具有鲜明航运文化特色的新校园环境。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八、继续做好工青妇工作、统战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总工会十五大精神,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积极做好教代会及工会换届工作。制定“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关注教职工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妇委会要做好妇女高知工作,团结全校妇女为学校发展建功立业。以庆祝建国60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为契机,加强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组织团结青年引导青年的作用。
2、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党派团体负责人座谈会,通报学校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发挥民主党派组织知情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以迁校南汇区为契机,争取统战人士的政治安排有所突破;继续做好港澳台工作和海外联络、联谊工作;进一步团结党外人士,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建设和谐校园贡献力量。加强少数民族教职工联合会建设,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及宗教工作,注重团结稳定。
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离休党支部建设,支持离休党支部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对高龄、独居、患大病重病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干部,采取特殊措施,予以特殊照顾。加强退休局级干部党支部建设,认真做好退休局级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