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认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研究院):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我校“十三五”规划以及学籍、培养、学位相关政策和《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激励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9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中开展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认定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秀生源认定条件

我校当年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认定为优秀生源:

1、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免生”);

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全国最新批次学科评估结果B-及以上学科的相关本科专业毕业生;

3、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2.3(含)以上的本校毕业生;

4、符合各二级学院认定细则的其他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节点要求

201912月由各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认定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细致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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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公开本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认定细则(需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在研究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组织研究生有序申报。  15日前,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认定细则》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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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对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形成学院认定人选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三天。 学院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相关材料请于1231日下班前交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认定表》和《XX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汇总表》需要书面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到数字校园平台邮箱(姓名:彭海仔 工号:043900)。

三、注意事项

1、由于本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在优秀生源激励措施中的提供优秀生源专项奖学金此款项不适用2019年的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

2、《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认定表》、《XX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汇总表》和《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激励办法(试行)》请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研究生院

                               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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