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研究院副院长建议临港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实施清单式批量申请授权
如何推进临港新片区全方位高水平开放、高标准建设?市人大代表、研究院副院长严伟在上海市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建议,要建立临港新片区创新制度架构,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参照经济特区管理,实施清单式批量申请授权。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进博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提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要求上海在推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大胆创新探索。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期间,对临港新片区提出了“五个重要”的指示,为新片区建设指明了方向和目标、明确了路径和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海要依托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先发优势,联动区域、引领全国、辐射全球,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深层次发展,将新片区建成符合国家战略布局、上海发展定位的高标准、高水平特殊经济功能区,实现境内离岸、要素自由、风险可控的建设目标。
经过六年多的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了预期成果,形成一系列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市人大代表、研究院副院长严伟调研发现,对照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监管偏多,存在多头监管、多头执法问题,对外开放程度有待提升。二是“一线”放开有限,“二线”管住界限不够清晰,监管手续繁琐。三是实行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措施,税收政策与国际惯例仍有差距,金融领域实质性开放措施较少。四是跨部门协同监管、标准流程和工作机制,与高标准国际规则存在一定差距。五是新兴前沿产业集聚效应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关键期以及国际经贸摩擦加剧期,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建设担负着打造中国新时代改革开放高地、探索建设国际高标准离岸中心的重任。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要在持续推进港航、物流、货物贸易等基础性产业更高标准发展的同时,深入推进离岸贸易、转口贸易、数字贸易、技术贸易、总部经济等新型国际贸易发展,率先构建起一个制度架构、两个区域模式、三个基础体系、四个新兴产业,形成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度创新优势和要素集聚效应。
市人大代表、研究院副院长严伟建议:第一,建立创新制度架构,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一是参照经济特区管理,实施清单式批量申请授权,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双授权”。时机成熟时,争取由全国人大对特殊经济功能区立法。中央事权机构建立便利、高效、协同的企业及业务监管规范和管理方式,实施行政管理与运营管理相对分离的运行机制。二是细化投资负面清单,进出口贸易管制措施进一步放开或下放。大部分进出口货物免于海关常规监管,倒置关税与暂缓纳税配合使用(进入国内市场,只需按产成品税率缴纳关税),对目录内产业开展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采取主区分区模式,打造内外联动网络。一是依托洋山港设置主区,采用封闭式物理围网,主要提供口岸物流服务。分区可不设置物理围网隔离,重点开展国际金融、新型国际贸易、技术研发、高端装备制造、全球维修与检测等业务。采取“一区一策”做法,分区企业享受与主区企业相同的政策,可同时经营区内和区外业务,建立分账核算单元、准入与退出机制。二是江、浙、皖划出部分区域,布局新片区飞地。在新片区与飞地间,构建自由贸易通道,探索区内外快速流动机制。
第三,构建三个基础体系,形成全球物流枢纽。一是构建跨境货物监管、高端航运服务、风险防控体系。实施“一线”货类清单管理制度,采用舱单自动传输方式。实施电子清单核销的“二线”货物监管,采用“周报关”制度。重点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探索运价指数场外衍生品开发与交易业务。建立风险清单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形成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二是打造以洋山港为中心的国际物流枢纽港,简化国际中转进境申报手续,建设洋山港与浦东机场、芦潮港铁路中心站的保税物流通道,允许不同航空运输方式和流向的货物混合操作。
第四,支持四个新兴产业,着力发展离岸功能。一是优先发展金融服务、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维修与再制造等产业。支持跨国企业、金融保险机构开展全球业务结算和资金运营业务;采取集约化授权方式对入区生物制品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航天装备、集成电路制造、医疗器械制造等产业体系;在区内开展飞机、汽车、船舶、高端装备等保税维修检测与再制造业务。二是采取内外分离、适度渗透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设立离岸金融资源调配中心、离岸证券交易中心,实施以国际收支申报为主的简便外汇管理,采取更为宽松便利的离岸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