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试验区首单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正式落地
2月23日,由华东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代理的、中海油舟山炼厂生产的4500吨低硫船用燃料油顺利进入中化兴中公司出口监管仓,标志着舟山炼厂首次、浙江自贸区首票燃料油出口退税业务正式落地。
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将有可能改变我国船用燃料油高度依赖进口的局面,为我国油源保障提供支持,价格将更有优势,进而提升浙江自贸区在全球加油港的竞争力。
该票货物运用浙江自贸区“油库功能整合”创新举措实现出口监管仓和保税仓功能合一,在同一罐内实现货物出口和保税供油,效率大大提升,企业成本大幅降低。据悉,此次订单共7500吨,分两次入仓,另外3000吨船用燃料油也将于近期入仓。
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重点推进打造东北亚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中心。2019年,舟山保税燃油加注量达410.3万吨,调拨量达518.9万吨,结算量达624.57万吨,占全国总供应量的50%以上,继续位居全国第一、全球前十大供油港。目前,在舟山开展保税燃油加注企业达14家,是目前我国市场最开放、监管最高效的地区。
2020年之前,全球船用油以高硫为主,而我国高硫燃料油采购途径主要来源于新加坡,油源优势不明显,制约了我国船加油的市场采购。
为促进绿色航运发展,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作出了“自2020年起全球航行船舶使用不超过0.5%低硫船用燃料油标准”的重大决定,这是数十年来船用燃料领域的最大变革。为应对这一变化,舟山制定了《浙江自贸区推进低硫船用燃料油供应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在突破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等关键政策的基础上,加快布局低硫船用燃料油产能,形成低硫船用燃料油生产、调和、采购的多渠道货源体系”等一系列工作举措,积极应对低硫时代到来。
记者了解到,浙江自区管委会早在2018年7月就启动了低硫燃料油出口退税相关政策的研究和推动工作,联合舟山港综保区管委会、市财政局、舟山海关、舟山税务局等相关单位以及中船燃、中石化燃料油、中海油舟山石化等相关企业,主动开展低硫燃料油专题研究,先后多次向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汇报争取,得到了各部委的认可和支持。同时,主动向在浙全国人大代表等沟通汇报,推动相关议案提交全国两会审议,得到了财政部和商务部的积极反馈。
2020年1月22日,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退税原则。之后,舟山港综保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企业做好政策落地具体路径的研究和实施工作,舟山海关也适时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明确操作指南。2月21日舟山海关已为4500吨低硫燃料油办理了入仓报关手续,保障了首单燃料油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