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指南

 

受理范围
 
1、纪委受理范围:
(1)群众对本校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党员对本校党员或下级党组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检举、控告;
(3)本校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4)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监察处受理范围:
(1)受理对学校各级行政机构、各级管理干部和由学校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2)受理各级管理干部和由学校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3)其他应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
 
3、纪委、监察处受理范围还有: 群众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4、不属纪委、监察处受理范围的:凡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要求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有关问题,对有关业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以及其他应由业务主管部门受理的信访件,应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受理方式
 
1、受理方式:来信、来电、来访。
 
2、联系方式:
    话:021-38284080    38284085
电子邮件:jiwei@shmtu.edu.cn
来访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行政楼317室
举报信箱: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纪委收 
    邮政编码:201306
 
 

 



Copyright © 2010-2012   上海海事大学纪委、监察处    地址:上海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邮编:201306   管理登陆 
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升级至ie7以上浏览器